一、申報材料(無特殊說明均為一份):
1、《律師變更執業機構申請表》(附件下載);
2、律師執業證原件(提交給原執業地);
3、近期2寸免冠藍底彩色照片一張;
4、記載負責人、合伙人或者派駐律師變更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副本(普通律師不需要);
5、與新律師事務所簽訂的聘用合同;
6、承諾書:①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品行、三清,已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無需填寫)
②承諾提交所有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并愿意承擔相應法律后果。
7、黨組織關系轉接憑證(黨員提供)
注:1、律師事務所受到停業整頓處罰期限未滿的,該所負責人、合伙人和對律師事務所受到停業整頓處罰負有直接責任的律師不得申請變更執業機構。
2、由委托代理人代替申請人作出承諾的,委托代理人應當一并提交申請人的特別授權材料。
二、注意事項:
1、根據省司法廳和南通市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需要,須提供全部申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pdf(或照片格式jpg),每張掃描件標注對應的名稱,初審過后,在江蘇律師服務平臺進行報送(http://180.101.234.37:10011/jslawyer/login.html),并按照原執業機構—原主管局—現執業機構—現主管局的順序逐級審批,網上申報材料必須與紙質材料完全一致。
2、申請人應將申請材料按順序排列,需提供復印件的,統一采用A4紙復印,并提供原件備核對。通過縣(市)區統一上報的材料,同樣需提供原件核對或者由縣(市)區司法局在復印件上加蓋核對無異章后上報。
聯系處室:行政服務處
辦理地點:南通市政務中心(工農南路150號)司法局窗口A72
咨詢電話:59000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