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上午,南通市律師協會四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在市律協2201會議室召開。監事長周軍主持會議,副監事長陳鋒、宋暉、張斌、楊維駒、單鳴姝等全體監事參加會議。市司法局律工處處長、市律協秘書長居喬年列席會議。
首先,會議傳達貫徹了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學習了《南通市律師協會駐委監事工作規程》、《南通市律師協會監事會監督考核辦法》、《南通市律師協會監事會考核標準》、《南通市律師協會專門委員會工作量化考核標準》。
會議討論并通過了《南通市律師協會監事會工作規則》和《南通市律師協會監事長辦公室議事規則》,并對監事會成員調整進行了表決。會議討論確定了監事會駐“兩委”分工,對下一步的重點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周軍表示,2024年是四屆監事會的開局之年,監事會將進一步強化、完善監督機制和監督方式,充分發揮監事會作用,促進南通律師行業自律管理有序發展。
居喬年對新一屆監事會工作提出三點要求:一是要堅持黨的領導“敢于作為”。始終堅持黨對律師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監事工作與行業黨委工作同發力、同落實,在同心同向、融合共進中發揮好監督職能。二是牢記職責使命“善于作為”。以監事會工作規則為抓手,有力度、有深度、有溫度地開展監事工作,自覺維護監事會工作制度的權威性。三是講求工作創新“有所作為”。集思廣益、聽取心聲、了解需求、反饋問題,注重完善上下聯動機制,在監督工作上多思考,多提建設性意見和想法,形成南通律協監督工作品牌。